子曰:“人之过也(1),各於其党(2)。观过(3),斯知仁矣(4)。” 《里仁7》
注释:(1)过:过错。(2)於:在。其:自己的。党:同类,小团体。(3)观:看到。过:指“人之过也,各於其党”。(4)斯:这样。仁:指实践仁德的办法。
【译文】孔子说:“人的错误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,只要观察一个人所犯的错误,就能知道“仁”在这个人心中的分量怎样。”
【解读】如果我们留心观察身边的人,就可以发现,许多人犯的一些错误会重复出现,比如一个人贪小便宜,他绝对不会只此一次,他会一次又一次地在与人交往中表现出来。我们也会因此而对这个人得出“他是贪小便宜的人”这样一个结论。由此,根据一个人经常犯的错误确实可以判定出这个人的一个方面,但还是不能全面地判定一个人,毕竟,人是一个由多方面素质构成的综合体,除了犯错误之外,他还会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表现他的其他方面的特性。因此还是不要因为人们某一方面的错误,就把一个人看死。通过观察一个人犯的错误和做出的成绩这两方面的情况,才能真正比较全貌地考察一个人。
《淮南子》中有个寓言,叫“宓子论过”。有位老朋友介绍一位新朋友去见宓子。新朋友离开后,宓子对老朋友说:“你的朋友有三处过失:与我初次见面就笑,显得轻浮、不严肃;交谈时不以老师相称,是不尊师道;彼此并无深交却无所不谈,是不懂得基本的社交礼节。” 老朋友反驳说:“他与你笑脸相迎,是正直友好热情的表现;交谈不以师相称,是见多识广、不拘泥门户之见;彼此并无深交却无所不谈,是心胸坦荡对人诚肯的表现。” 所以一个人同样的言谈举止在不同人的眼里,有时候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,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。